9月8日早上6點多,一輛超負荷運輸的大貨車,在溫嶺西收費站下高速時與崗亭防撞柱發生刮擦,貨車篷布撕裂,貨物瞬時灑落一地。而駕駛員竟絲毫沒有察覺,揚長開走。
收費員追趕呼叫駕駛員,多方聯系未果。最后在過路司機的提醒下,駕駛員才折返回來取走貨物。“貨物裝太滿,反光鏡看不到,后面發生了什么完全不知道。”司機回來所說的話語道出了事故的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 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并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
2、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3、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4、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
超限超載運輸不僅嚴重危及交通安全,容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同時還嚴重破壞公路、橋梁設施的安全使用壽命,給自己和社會帶來極大的危害。筆者再次提醒廣大貨車司機,開車上路切勿抱有僥幸的心理,畢竟道路千萬條,安全行車第一條。
目前,全省各收費站都在全力開展公路“拋灑滴漏”專享整治行動,重點整治貨車裝載不規范、高速路隨意拋灑等違法行為。臺州高速也要求沿線各收費站加強入口管控,提高路面巡查頻率,并聯合執法部門加強執法檢查,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行車秩序,為廣大司乘人員創造安全暢通的出行環境。
蔡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