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口攔截系統在臺州高速公路上崗 |
發布日期:2007-02-13 |
來源: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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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口攔截系統在臺州高速公路上崗 查處超速違法數千起
“對不起,你的車輛在我省境內高速公路上有超速違法行為未處理,請及時到高速公路交警支隊處理。”1月4日上午,在甬臺溫高速公路臺州收費站廣場上,臺州高速交警支隊民警正在利用卡口攔截系統提醒過往司機及時處理超速違法,以免給自己出行帶來不便。 據了解,目前高速交警總隊在全省建立了30個卡口攔截系統,正陸續投入使用。此系統會根據安裝在收費通道旁的攝像頭對進出車輛進行拍攝,將車號牌與系統內的交管數據庫進行比對。如發現該車在我省范圍內高速公路上有超速違法行為未處理,系統將馬上報警,并同時將車號和違法行為顯示到設在收費廣場的可變情報板上。值勤民警根據顯示內容,對車輛進行攔截檢查,提醒司機及時到單位處理。根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九條之規定:“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期限內接受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車輛或者機動車駕駛證。”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有關規定車輛在違法行為未處理完畢前,對該機動車不予辦理轉移登記,不予核發檢驗合格證。因此,高速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和車主,如有超速違法應盡快到高速交警支隊接受處理,以免出車在外被卡口攔截造成被動。 目前,臺州境內高速公路收費站里只有臺州、大溪等主要收費站安裝了該系統。其中臺州收費站的攔截系統自2006年11月中旬就已投入使用,至今已陸續有近2000 輛車次到交警隊接受處理。如駕駛員因種種原因未接到違法處理通知書,可及時登陸浙江高速交警公眾網進行查詢。待系統全部投入使用后,駕駛員和車主可以選擇在我省任何一個高速交警支隊違法處理點接受處理,這既方便了違法處理地點的選擇,又提高了民警現場查處率,維護了執法嚴肅性。
(余朝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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