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來文化建設進展情況 |
發布日期:2017-08-28 |
來源:浙江臺州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瀏覽次數:4521 次 |
|
十六大以來文化建設進展情況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十三屆四中全會和十六大以來,我國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穩步推進、全面發展。文化事業受到高度重視,文化建設的戰略地位更加突出,文化氛圍更加融洽和諧,文化創新更加積極活躍,文化產品日益豐富。文化與政治、經濟、社會建設協調發展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 積極穩妥推進文化體制改革。通過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的轉企改制,培育一批國有和國家控股的文化企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后,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新的管理體制和運營模式,生產出大量既符合精神文明建設要求,又有市場前景的文化產品。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深化內部機制改革,服務能力、管理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各地努力探索改善公共文化服務的新途徑。藝術表演團體改革進行了多種方式的探索。 實施文化精品戰略,大力發展和繁榮文學藝術事業。文化部把發展和繁榮文藝事業、推動代表國家水準和民族特色的藝術精品生產作為中心任務。一方面繼承和發揚民族文化的優秀傳統,培養優秀的藝術表演、劇目編導演和院團管理人才;另一方面加大對精品劇目的宣傳和推廣的力度,使更多基層群眾能夠享受到高水準的藝術作品。 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近幾年,我國文化建設投入的力度不斷加強,文化事業經費逐年增加。2006年,全國文化事業費達156.59億元。實施了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送書下鄉工程等一些重大有影響的文化項目。加大公共文化單位建設力度,提高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全國性群眾文化藝術活動豐富多彩。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積極培養壯大市場主體,推動文化產業快速發展。十六大以來,我國文化產業得到迅猛發展,正在成為新的國民經濟支柱產業,一個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正在快速形成。2006年,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實現增加值5123億元,比2005年增長17.1%。 穩步推進文化立法,文化法律框架體系初步形成。文化部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行政許可法》,穩步推進文化立法,立法數量明顯增加,立法質量穩步提高。2003年至今,共制定、修改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100余件。 加大文化市場管理力度,推動文化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大力加強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范管理,疏堵結合,網絡文化市場建設成效顯著;打擊盜版 維護知識產權;規范管理,誠信經營,積極推動藝術品市場繁榮發展。 積極開展對外文化交流,充分展示中華民族優秀文化。文化部堅持“大文化”框架,積極開展對外和對港澳臺文化工作,大力推動中國文化走向世界。積極開展雙邊、多邊文化外交。鼓勵文化產品出口。 文物保護工作成就顯著。自2002年至2006年,全國文物事業財政撥款142.4億元,比前5年的44億元增長223%。文化遺產保護利在當代、功在千秋,得到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
|
|